原标题:5名民警7次帮高利贷追债获刑,徇私枉法罪怎么判?
江西上饶5名民警利用公权力为高利贷追债,在明知系民间借贷纠纷的北京要账公司情况下,仍对借款人以诈骗罪立案,并采取拘传、刑事拘留等措施。
4月18日,南都从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北京讨债公司裁判文书中了解到,高息放贷的犯罪团伙通过送高档烟酒、邀约放息等方式逐渐拉拢5人。其中,时任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副局长的张某波,其妻子放款获息近百万。最终,法院认定5民警均犯徇私枉法罪,其中1人还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刑6年。
徇私枉法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各被告人不同程度上表现出徇私徇情,如收取息金或收受少量财物,如领导压力等。关于各被告人是北京收账公司否明知被害人无罪,经查,各被告人均在监察机关调查期间承认明知被害人无罪。
关于被告人认为自己是执行上级指示立案的问题,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不能因上级口头指示立案,怕得罪上级,而将自己的意见改变为立案,填写立案报告书。该案就算被告人吴某兴等人认为不该立案,并口头提出,但均没有按警察法规定选择拒绝执行,也没有按警察法规定在报告书上写下自己的不立案的意见,而是听从领导意见,不符合警察法的要求。
张某波、吴某兴、邵某球能主动投案,且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徐某裕在接受传唤后能主动归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该四人依法可以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五名被告人均已退赃或部分退赃,且系初犯,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张某波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其审前社会调查显示,适合适用缓刑。
经一审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被告人蒋某岳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张某波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吴某兴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邵某球、徐某裕犯徇私枉法罪,免予刑事处罚。一审宣判后,蒋某岳、吴某兴不服,提起上诉。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当予以维持。最终,该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徇私枉法罪
律师普法:徇私枉法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恶劣,造成了严重政治影响和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等。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被冤枉追诉、判刑致使被害人的人身、精神受到严重损害或者死亡,因包庇重大案犯,使其消遥法外并继续为非作歹,引起社会公愤等情况。
依本条第3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犯本罪,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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