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青交银2006年580贷046、青交银2006年580贷064)《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青交银 2006年580承 148、青交银2006年580承091、青交银2006年580承127)担保人名称青岛正进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编号青交银 2006年580 最高额保030本金7,680,435.01欠息15,801,802.90费用293,771.00债权金额合计23,776,008.912022年7月21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称“转让方”)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受让方”)共同签署了
北京收账公司《不良资产转让协议》(编号:交银青2022转让001),转让方已将涉及下列公司的
北京要账公司主债权、担保债权及相关费用全部转让至受让方,受让方成为合法的
北京讨债公司债权人。现将债权转转让通知如下债务人及担保人,请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本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约定的偿付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详见下表:基准日:2022年4月18日单位:人民币/元特此公告。受让方联系方式如下: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85号联系人:陈薪元联系电话:0532-8395895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28日